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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起诉离异父母讨要抚养费时常出现不同判决结果

时间:2019-02-19 07:58:08

  父母离婚了,但孩子是无辜的,书还是要继续读。然而,这几年陆续发生已成年在读大学生起诉离异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案件,判决结果显示,有获得法院支持的,也有被法院驳回的。

  被法院驳回的理由,大部分是已满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义务再继续为其提供抚养费用。而获得法院支持的,法院认为在读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其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独立生活。

  两种判决让人眼花,而有关父母离婚之后,抚养费该给多少,本期说法进行解读。

  大学生起诉抚养费时常出现不同判决

  前些时候,市民小韩向新余市法院的法官咨询,父母离婚后,她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个月支付抚养费,然而,在小韩读大学期间,父亲以女儿已经成年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小韩问,读大学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吗?

  新余市法院谢卫兵答复称,上大学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对于已满18周岁、仍然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其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不能独立生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其父母亲如有给付能力,仍须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此前,万安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已成年大学生起诉离异父母讨要抚养费。在读大学生小陈起诉称,大学期间,由于学习、生活费用巨大,单靠其母的收入难以维持,小陈在向其父亲讨要教育费和生活费无果的情况下,以其父亲拒不支付抚养费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父亲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向小陈支付大学期间一半的抚养费1.75万元。

  但万安县法院认为,小陈作为成年人向其父亲索要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不受法律保护。小陈在大学就读,身体健康,且上大学时已年满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义务再继续为其提供抚养费用,依法作出驳回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记者查阅类似案件发现,成年在读大学生起诉离异父母讨要抚养费的判决结果,被驳回的占大多数,但也有不少是支持大学生诉讼请求的。

  法律人士呼吁在读大学生抚养费应保障

  “为什么出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这和法律的适用有很大关系。”南昌律师罗久保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已成年的在读大学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上述意见与解释之间存在着冲突,这就涉及法律的适用问题。”律师说道,针对各种不同版本的判决结果,很多法律人士曾提出过意见,应该统一,也建议法律保障在读大学生的抚养费问题。

  此前,内蒙古法官安华静就在读大学生的抚养费进行过调研分析。

  “现在大学教育是普及的,高等教育的费用也在持续上升。那么,大学生的学费从何而来?除了寥寥无几的一些创业的大学生能够支付自己的费用外,对于大多数大学生而言,面对越来越贵的学费,日渐高涨的消费支出,以及严峻的就业形势,要求在校的大学生找到一份既能维持基本生活,又能应付高昂学费和学习费用的工作是非常苛刻的,也是不现实的,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安华静认为,直接明确地把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获得抚养费的权利纳入法律,势在必行。

  抚养费该给到什么时候?

  实际上,现在离婚夫妻很多,但没有多少夫妻了解子女抚养费该给到什么时候。

  律师认为,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但也有特殊期限,也就是说,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我爸爸和妈妈离婚时,逞一时之能,说抚养费不要我妈妈出一分钱,现在倒好,我爸生意垮了,生活难以维持。那个时候我还小,关于抚养费的事插不上话,现在我还能以我自己的名义找我妈妈要抚养费吗?”今年8月,南昌律师肖文军接到一个电话咨询,高中生小李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高中生小李的父亲虽然在离婚时协议约定了抚养费全部由他一个人承担,但是该协议不能免除作为母亲应尽的法定抚养义务。所以,母亲对小李是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必须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肖文军律师说道。

  抚养费该给多少?是否可以增加?

  那么,抚养费究竟该给多少?是否有标准的计算公式?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婚姻律师杜芹团队认为,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最近几年,各地子女起诉离异父母要求增加抚养费标准的案件有上升趋势。南昌法官康斌认为,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子女的生活费是可以变更的。

  “随着物价上涨,要求到法院涨抚养费的诉讼越来越多,怎样才能让司法判决与动态发展的物价水平相适应,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应当及时研究的问题。假如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此类案件仍将不断出现,在无形中将增加诉讼成本。”南昌律师薛玉海建议,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应该按照年度上浮,以适应消费增长需求。

  法律相关知识:

  离婚诉讼期限类问题

  1、 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多长时间?答: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2.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答:6个月。

  抚养权问题

  1、 孩子两周岁以下,抚养权归谁?

  答: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 孩子十周岁以上,法院如何认定抚养权?答:法院主要根据孩子的意愿进行判决,但一方有吸毒、家暴、传染病等不适宜照顾孩子的除外。

  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 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

  答: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答:协商解决,抚育费最好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6、抚育费的给付期限?

  答: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8、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0、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3、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4、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15、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16、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