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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友咨询:夫妻间写的欠条离婚后管用吗

时间:2020-04-07 17:46:3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时,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出具欠条,而夫妻双方也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的,那么夫妻间写的欠条离婚后有没有用的?下面由深圳律师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夫妻间写的欠条离婚后管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间写的欠条,如果有欠款事实,并且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离婚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要求欠款方偿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怎样避免夫妻债务承担责任

在纠纷发生以前,双方做一个债务的约定是不错的选择,防患于未然,当然,这个约定需要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因胁迫等原因而订立。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纠纷发生以前,双方做一个债务的约定是不错的选择,防患于未然。

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间写的欠条,如果有欠款事实,并且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离婚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要求欠款方偿还欠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深圳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